众所周知,郡县制是指中国古代实行的区划制度,郡、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,盛行于秦汉。秦统一之初,设36郡,后随着疆域扩大和政区调整,扩展至40余个郡。东汉末年,郡县两级制正式转换为州、郡、县三级制。不过,开皇三年(583年),隋文帝采纳兵部尚书杨尚希等人的建议,下令“罢天下诸郡”,将州—郡—县三级改为州—县两级制,这是为什么呢?

一
首先,隋文帝这么做的直接原因,是行政冗余与效率低下。在古代历史上,层级过多导致政令不畅,南北朝长期分裂下州、郡、县三级制过度膨胀,机构重叠,一个郡往往只辖一两个县,中间环节繁多,行政效率低下。
而且由于南北朝战乱不断,各国一遇到自己某个州郡被其他国家占领,皇帝大臣首先想到不是去夺回来,而是重新划出一块地,新设立一个州郡,冠以被夺去的州郡名称,美其名曰“侨置”。这更增加了郡县割裂的严重程度。

二
同时,州、郡、县三级制下,官吏冗杂加重财政负担,也即郡级官职泛滥,形成“官多民少”的局面,不仅增加朝廷开支,也加重百姓负担。值得注意的是,隋文帝杨坚是一个非常崇尚节俭的皇帝,他当皇帝后,日常饮食很少吃肉,只要不举行宴会,最多只有一个肉菜,他的穿戴一般不用金玉饰品,穿的衣服多是布帛所制,同时规定宫中的妃妾不作美饰,衣服只要能穿就不换新的,很少有绫罗绸缎;所乘的车子,已经很陈旧,坏了也不换新的,而是让工匠修理后反复使用。
正是因为隋文帝一向如此节俭,自然不愿意朝廷开支浪费在官吏身上,这促使其毫不犹豫地砍掉了州、县之间的郡。

当然,隋文帝这么做的核心目的,还是为了巩固朝廷的威望。一方面,此举有助于削弱地方权力:废除郡一级,使州直接统县,减少地方豪强和官员的自主权,将地方官吏的任命权收归朝廷吏部。
另一方面,此举也是为了简化结构以强化控制:通过“存要去闲,并小为大”合并州县,裁汰冗员,使朝廷政令能更快速直达基层。
三
最后,隋朝建立之初,大约有300个州。隋炀帝即位以后,又改州为郡,把州、县两级制变为郡、县两级制。虽然看起来是闲着没事干,但隋炀帝不仅仅是将州改名为郡而已,而是将州进一步合并。在此基础上,全国共有190郡,1255个县。

更为关键的是,隋炀帝不满其父隋文帝改革的“州县制”未能彻底削弱地方权力。虽然隋文帝废除了郡一级,实行州县二级制,但州刺史仍掌握较大权力。隋炀帝杨广通过“改州为郡”,将原州刺史改称太守,并降低其品级(如上郡从三品、中郡正四品),从而削弱地方官员地位,突出朝廷权威。
对此,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,隋炀帝此举,由于并省州县,减少冗官人数,不但节省了朝廷不少开支,间接也减轻了百姓的负担。同时朝廷在减少地方基层组织同时,非但没有削弱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量,反而是加强了。而这,自然是隋文帝、隋炀帝父子的重要历史贡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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